新海商法实施在即,弃货风险将转由卖家承担

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第九十三条规定,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托运人承担。这意味着弃货产生的滞箱费、堆存费等将从海外买方转由国内发货人承担。FOB条款、跨境电商卖家若遇买家跑路或市场变化弃货,将面临远超货值的追偿风险。

提醒,发货前须加强海外买方尽调,审慎评估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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